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推动全面建立和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工作各级领导、档案馆、各业务部门、系(院)相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
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档案是学校历史沿革、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重要记录,承载着学校发展的记忆,是依法治校、文化传承的基础性工作。全体教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档案工作对学校发展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同构建全员参与的档案文化生态,让档案工作真正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二、明确职责分工
围绕档案工作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执行责任的落实,制定部门和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
(一)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山西省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2.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3.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学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
4.研究决定学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二)分管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负责全校档案工作,制定实施学校档案工作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指示、决定;
2.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档案馆和全校各单位的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全校档案工作,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听取学校档案部门工作汇报,将档案工作计划、任务等列入学校议事日程;
4.审批学校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文件。
(三)档案工作委员会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审查学校档案工作规划、计划、总结;
2.审定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重要的规章制度;
3.研究并决定学校档案工作的重大事项;
4.检查、督促学校及各单位档案工作执行情况,对各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与评估。
(四)档案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3.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4.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5.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6.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7.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8.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9.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五)档案馆馆长职责
1.在学校档案工作分管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档案馆工作,负责档案馆工作职责的全面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制定并贯彻落实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3.负责对学校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全校档案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推进;
4.负责组织学校各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5.负责组织编制档案检索工具,编研、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6.负责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拓展档案服务功能,畅通服务渠道,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7.负责开展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利用档案资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9.负责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0.负责学校档案馆安全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事宜。
(六)各归档单位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职责
1.配备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2.贯彻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具体工作计划和安排,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检查本单位兼职档案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3.布置本单位档案工作,把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职责范围;
4.加强与学校档案馆联系,共同做好档案业务的指导、检查。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职责
1.遵守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规定;
2.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分类、编目、排架、保管、统计、利用等业务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对有关部门或单位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负责对各单位所移交档案按规定要求审查核实;
5.负责档案的保管和保护工作,开展档案“八防”工作,做好库房温、湿度的检查记录。最大限度地延长馆藏档案寿命;
6.编制馆藏档案检索工具,快速准确提取档案为利用服务;
7.积极参加档案学术研究、工作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为学校各项工作及社会利用档案史料服务;
8.按时完成档案报表的编制,统计和上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各归档单位兼职档案员职责
1.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积累、保管、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2.主动接受学校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档案立卷做到组卷合理,编写页号准确,案卷目录填写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按时完成归档任务;
3.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4.负责文件材料的安全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为保障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防止档案管理过程发生归档不及时、整理不规范以及档案遗失、损毁或泄密现象,进一步提升档案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档案工作委员会应定期开展档案监督检查工作。
(一)监督检查方式
1.定期检查:每学期或每学年开展一次全面档案检查,形成检查报告;
2.随机抽查:不定期抽查部分部门的档案管理情况,确保日常管理不松懈。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归档情况检查:各部门是否按时、按质移交档案,归档材料是否完整、准确;
2.档案管理规范性检查:档案分类、编号、装订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学校规定。档案存放环境是否达标(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
3.档案利用检查:档案借阅、复制、销毁等流程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4.信息化建设检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运行是否稳定,数据备份是否完善。数字化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及长期保存措施是否到位。
(三)监督检查的整改与反馈机制
1.问题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通报,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2.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档案馆跟踪整改进展,确保问题闭环管理;
3.考核评价:将档案管理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