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首页 > 部门简介 > 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一、档案馆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3.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4.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5.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6.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7.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8.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9.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二、馆领导岗位职责

(一)馆长岗位职责

1.在学校档案工作分管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档案馆工作,负责档案馆工作职责的全面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制定并贯彻落实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3.负责对学校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全校档案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推进;

4.负责组织学校各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5.负责组织编制档案检索工具,编研、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6.负责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拓展档案服务功能,畅通服务渠道,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7.负责开展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工作;

8.负责组织利用档案资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9.负责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0.负责学校档案馆安全工作;

1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事宜。

(二)副馆长岗位职责

副馆长协助馆长做好各项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协助管理:协助馆长做好档案馆建设及管理等各项工作,协助完成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馆长外出时代行馆长职责。

2.业务统筹:负责组织各科室人员完成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保管、统计、检索和提供利用等业务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年度归档、档案整理、库房管理、查档服务、数字化推进等常态化业务。

3.制度执行监督:协助制定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协调与指导:负责档案工作网络建设,协调档案馆与各部门间的档案业务工作;指导、督导馆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解决业务难题。

5.编研与学术:负责档案编研工作,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开展学术研究与协作交流工作。

6.安全与检查:负责检查各单位立卷归档情况,定期进行全馆安全检查;牵头开展档案专项检查、自查整改、业务培训。

三、馆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档案馆日常事务性工作;

2.负责起草档案馆内部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目标责任制的管理工作;

4.负责馆务会议的组织工作;

5.负责档案馆信息发布;

6.负责档案馆各类文件、公章、财务、资产、资料的管理;

7.负责档案馆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档案馆理论、业务学习和交流工作;

9.负责档案馆决策、部署的督促落实;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科室负责人与馆员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馆长领导下,负责馆办公室的行政和业务管理;

2.协助馆长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科室工作任务,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和安排,及时完成任务,做好工作总结;

4.负责对各科室及业务所涉部门档案员进行指导监督和业务培训;

5.带头做好业务工作,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馆员岗位职责

1.遵守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规定;

2.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分类、编目、排架、保管、统计、利用等业务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对有关部门或单位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负责对各单位所移交档案按规定要求审查核实;

5.负责档案的保管和保护工作,开展档案“八防”工作,做好库房温、湿度的检查记录。最大限度地延长馆藏档案寿命;

6.编制馆藏档案检索工具,快速准确提取档案为利用服务;

7.积极参加档案学术研究、工作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为学校各项工作及社会利用档案史料服务;

8.按时完成档案报表的编制,统计和上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