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做好2022年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2 09:44:50      来源:

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第五章第二十条:高等学校实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课题组立卷的制度以及《忻州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2022年档案归档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党政负责人要切实组织和督促本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对本部门工作材料进行细致摸底,认真查实校对本部门应归档材料的范围和内容,按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归档任务。

二、归档范围

1、各部门在各自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均应归档。具体归档范围请参照《忻州师范学院各部门各类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见档案馆网站)的相关内容。

2、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相应的电子材料、声像、照片(包括电子版)等材料。各类不同载体的材料应随纸质文件材料一同归档。

3、各部门获得的获奖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省厅级以上)及校际交流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要按时整理归档。

4、历年应归档但尚未归档的各类材料应整理归档。

三、归档要求

1、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与立卷工作。兼职档案员要保证归档材料收集完整齐全,并按时移交档案馆。

2、兼职档案员在整理过程中要逐件检查,不要缺项、漏项、不要把属于一个内容的档案材料分隔开或遗漏,并按要求填写卷内目录。

3、归档的声像档案和电子照片,应有:人物、事由(事件)、时间、地点等背景内容和文件目录。

4、立卷归档要求请参照巜各部门立卷归档要求》(见附件)

四、归档时间

1、各部门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档案归档工作。

2、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档案,请在项目完成或通过鉴定验收后三个月内归档。

五、移交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博望楼 三层 档案馆 305室

联系人:孟靖华 电话:13835030457

附件:《各部门立卷归档要求》

2023.5.12